刑事辯護
收到地檢署傳票,第一次開庭要注意什麼?
從應訊態度到證據準備,第一次到案說明往往影響後續案件走向
賴敬婷律師 · 2026.08.03 · 閱讀時間 1 分鐘
收到地檢署傳票,多數人第一反應是恐慌,但第一次到案說明的應對方式,往往深深影響案件後續走向。
一、開庭前的準備
確認傳票上載明的身分(證人、被告或關係人)、開庭時間地點,並儘早委任辯護人陪同到場、事先討論陳述方向與證據準備。
二、應訊時的基本原則
- 陳述應與事實一致,避免臨場編造細節
- 對不確定或記憶模糊的部分,可誠實表示「不記得」
- 涉及自身刑責的問題,可行使緘默權
第一次陳述的內容,往往會成為之後筆錄比對的基準,前後不一致比「記不清楚」更容易造成不利認定。
第一次開庭並非案件的終局,但態度與準備程度會直接影響檢察官後續的偵查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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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敬婷律師
專注刑事辯護與家事案件,主張以完整事實與證據為當事人建立處理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