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與家事
簽下離婚協議書前,一定要確認的五件事
監護權、扶養費與財產分配,簽名前務必逐項核對
賴敬婷律師 · 2026.08.27 · 閱讀時間 1 分鐘
離婚協議書一旦簽署並辦理登記,效力等同於確定判決,事後想反悔往往非常困難。以下五件事,是實務上最常被忽略、卻影響最深遠的環節。
一、監護權與會面交往方式要寫清楚
單獨監護、共同監護的權利義務分配,以及會面交往的時間、地點與方式,都應具體約定,避免日後各說各話。
二、扶養費的給付方式與調整機制
扶養費金額、給付方式(一次或按月)、調整條件(例如子女升學、物價變動)都值得事先寫入協議,減少後續爭議。
三、財產分配是否已涵蓋所有共同財產
不動產、存款、保單、退休金等都應逐一列出,避免簽署後才發現遺漏的財產爭議。
- 確認監護權與探視安排
- 確認扶養費金額與給付方式
- 確認財產分配範圍
- 確認債務由誰承擔
- 確認協議書的生效與登記程序
簽署前建議請律師協助審閱條款用字,許多爭議其實源自於協議書文字不夠明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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賴敬婷律師
專注刑事辯護與家事案件,主張以完整事實與證據為當事人建立處理策略。